关于2018年奉贤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候选人选
材料上交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请根据《奉贤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选拔方案》文件要求制定选拔方案、推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候选名单、严格审核所有申报材料、并按照以下时间节点上交材料:
1.单位选拔方案
纸质稿一份(加盖单位公章),5月2日之前交组织人事科313室。
2.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申报材料
(1)《奉贤区教育系统卓越教师申报表》一式三份(左上角须用铅笔注明申报教师人事档案号);
(2)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附件1);
(3)公示证明原件一份(附件2);
(4)教师业务考绩档案(正、副本);
(5)申报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名教师:教科研成果不多于三份(原件);各种奖励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6)申报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教科研成果(论著可复印封面+目录,划注撰写部分)、各种奖励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单位审核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1)-(5)/(6)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一人一袋,在材料袋正面须贴上材料袋目录(附件3),于5月10日(义务教育单位)、11日(非义务教育单位)两天集中交至教育局216室。
3.汇总表
各单位须填写《2018年奉贤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候选人选名册》(附件4)、《2018年奉贤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候选人数汇总表》(附件5)、《2018年奉贤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候选人选汇总表》(附件6),纸质表各一份于5月10日(义务教育单位)、11日(非义务教育单位)两天集中交至教育局216办公室。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