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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2018年度岗位晋升、转正、聘任、考核与续聘等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8-06-07   来源:人事   

教育系统2018年度岗位晋升、转正、聘任、考核与续聘等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单位、成人学校:

根据沪人[1999]52号、沪教委人[2009]51号文件精神、奉教(2010)字第116号,现就奉贤区教育系统2018年度大学毕业生和新教师转正、专技职务聘任、学年度考核与职务续聘、岗位等级晋升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岗位等级晋升

二、转正

(一)非师范类院校大学毕业生转正;

(二)新教师转正。

转正日期为2018年7月16日。

三、聘任(网上平台操作)

(一)首次聘任:

转正后首次聘任日期为2018年7月16日。

(二)晋等晋级聘任:

1、原员级职务晋等晋级聘任助理级职务(包括20170101三产返岗人员)(聘任日期为2018年7月1日);

2、流动人员聘任(见组织人事科提供流动名单);

3、辅系列职务聘任。

(三)管理岗位聘任:

四、2017学年度专技人员考核与续聘工作

考核内容:对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人员,按《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任职情况考评系统的指标体系和参照标准体系》,对旁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按《上海市普教系统旁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情况考评指标体系与参照标准体系》进行。

考核要求:要在客观、民主、公正的原则下定性、定量地进行。考核标准、办法、程序和结果应在单位内公开。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并进行公示。考核的结果须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绩档案。学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原则上掌握在20%,同时也是年度考核优秀的依据。

教学工作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贯彻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说明(试行)》的通知【沪教人(87)第117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95)第40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时间节点:审批时间以通知为准。

                    奉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一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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