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奉贤区教育局纪检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就“四风”问题开展自查的工作提示》之要求,学校积极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招呼之教育工作的落实。
学校于9月29日上午9:30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会上向全体党员就国庆假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了专题提醒教育,明确了纪律,并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于10月8日上班后,8:00前向学校党支部汇报个人国庆假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从全体党员干部汇报情况来看,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二、关于学校是否存在相关点位公款购买月饼等的自查情况
通过征询学校法人、询问学校公务卡持有者、询问学校助理会计“三结合”方法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学校在相关点位公款购买月饼等问题。
三、关于学校两节期间是否存在公款购买礼品发放及赠送等的自查情况
通过征询学校法人、询问学校公务卡持有者、询问学校助理会计“三结合”方法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学校两节期间存在公款购买礼品发放及赠送等问题。
四、关于学校两节期间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的自查情况
通过征询学校法人、询问学校公务卡持有者、询问学校助理会计“三结合”方法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学校两节期间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
五、关于学校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醉驾酒驾等的自查情况
学校公车早在3年前已停止使用,目前学校公车已无法启动;通过询问学校助理会计,学校未发现私车公养现象;学校未发现醉驾酒驾等现象。
报告完毕!
报告时间:2018年10月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