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纪委系列决策部署以及中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机制,进一步增强学校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意识,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与学校总务主任签定如下责任书:
一、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1.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 学校总务主任对主管的后勤条线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内容
(一) 总务主任岗位廉洁自律工作
1.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奉贤区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2017年奉贤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区教育局师德建设“三五”机制及《2017年奉贤区钱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执行到位;严格遵守学校对中层及以上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
2. 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领导干部不准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要求;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贺年卡、明信片、年历、集邮册等物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买消费卡及有价证券等。
3.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和禁止用公款吃喝、送礼等其他行为;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等规定;严格执行因公短期出国(境)培训、市级、区级培训等管理办法。
4. 严禁在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工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设施设备采购及招投标等工作中收受回扣、接受施工方(维修保养方、供货商)的吃请、礼品及有价证券。
(二) 纠风工作
1. 建立完善后勤各项工作制度机制,特别是助理会计、资产保管员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行为,规避风险。
2. 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长效机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 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后勤条线相关公开工作。
(三) 监督管理工作
1. 加强对学校财经、财务的监督管理和学校条线项目经费使用审查工作。
2.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3. 加强对总务助理、后勤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
(四) 岗位主体责任追究
1.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根据事实和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以负管理主体责任追究。
2. 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党组织和总务主任各保存一份。
上海市奉贤区钱桥学校(盖章) 校 长:
总务主任: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