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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奉贤区钱桥学校支部委员会关于副校长兼教导处主任岗位党风廉政的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9-03-08   来源: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市纪委、区委、区纪委和局党工委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化细化“四责协同”,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与学校副校长兼教导处主任签定如下责任书:

一、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1.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       学校副校长兼教导主任对主管的教学、体卫艺科条线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内容

(一)       副校长兼教导主任岗位廉洁自律工作

1.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奉贤区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2019年奉贤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区教育局师德建设“三五”机制及《2019年奉贤区钱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执行到位;严格遵守学校对中层及以上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

2.       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领导干部不准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要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借开会、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买消费卡及有价证券等。

3.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和禁止用公款吃喝、送礼等其他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等规定;严格执行因公短期出国(境)培训、市级、区级培训等管理办法。

4.       严禁中学阶段违规招生、违规补课;严禁为中学阶段学生择校提供便利;严禁在中学阶段学生教辅材料购买、学生活动材料够买等工作中收受好处或接受家长、供应商的吃请、礼品及有价证券。

5.       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出国(境)纪律承诺制度等,严格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和婚丧嫁娶事宜规定等。

(二)       纠风工作

1.       建立完善教学管理各项工作制度机制,特别是中学阶段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校外兼职补课、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六个严禁”方面及区教育局师德建设“五不准”、教学条线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风险防控,规范行为,规避风险。

2.       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落实中学教学、中学招生、体卫艺科条线等相关公开工作。

(三)       监督管理工作

1. 加强对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2. 加强对教导处副主任、干事(助理)、专任教师的教育监督管理。

(四)       岗位主体责任追究

1.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根据事实和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以负管理主体责任追究。

2.       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党组织和副校长兼教导主任各保存一份。





上海市奉贤区钱桥学校(盖章)            长:                 

副校长兼教导处主任: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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