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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奉贤区钱桥学校支部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员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9-04-08   来源:党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局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学校党支部书记与组织关系隶属于本校党支部的党员签订学校意识形态承诺书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学校党员对本职岗位意识形态工作负全部责任。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内容

1、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履职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个人岗位履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即知即改。

2、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3、、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批评与自我批评。

4、加强对个人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引导,防止涉及敏感议题、邀请敏感人员。

5、规范个人言行,始终坚持“四个自信”,到位履行“四种意识”,任何场合不发表任何形式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和国家大正方针的言行。

6、坚持文明上网,不发表任何负面言行。

7、坚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坚决抵制邪教。

8、自觉遵守个人举办各类讲座、报告会报告制度。

9、主动发挥弘扬先进典型、公众人物等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10、坚持教育与宗教分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

11、坚持“全员育人”理念,履行学生意识形态引导、纠错职责。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担当

对以上意识形态工作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自愿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组织相应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各保存一份。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钱桥学校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                


承诺党员: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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