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党员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彰显“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科学严谨、便于操作。按照《党章》和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标准要求,坚持简便、易行、严谨、高效,科学制定积分指标细目,使积分内容具体化、精细化,防止内容空洞、脱离实际。
2、公开透明、确保实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建立积分公开机制,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积分工作公信度。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丰富积分制管理内容,创新量化考核方式,防止“一刀切”。
3、坚持标准、奖惩结合。按照党员先进性标准进行量化积分,确保党员积分查有依据,防止人情分、虚假分。注重积分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党员评先树优、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价、激励作用。
二、目标任务
1、增强党性意识。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关键时候站得出,危难时刻豁得出。
2、提高综合素质。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成为学校建设发展的骨干力量。
3、牢记党的宗旨。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心实意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4、转变工作作风。使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5、促进社会和谐。使广大党员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努力为营造团结友爱、平等进取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考核对象:正式组织关系在钱桥学校党支部的党员
四、考核标准
1、积分类型。根据党员在职、年龄情况,将党员划分为在职党员、退休党员两类。(注: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此类党员经支部讨论后不纳入考核对象。)
2、积分标准。根据组织生活、岗位履职、社会履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5个方面的主要表现,以百分制项目指标进行量化积分考核,并附有加分,具体详见附件1《在职党员积分制考核分值表》。(注:退休党员按镇党委统一设置的《退休党员积分制考核分值表》进行量化积分考核)
3、考核方式。
(1)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自己情况进行评分。
(2)群众评。每年底结合“双述双评”、“三测评”等工作,组织群众对每位党员打分。
(3)支部评。召开支委会会议,对每位党员进行评分。
(4)组织核分。召开党员大会,对每位党员年度所做的工作和得分情况进行核对。
(5)确定分值。最终分值为自评、群众评、支部评三者结合,分值分别占25%、25%、50%,并加上加分项。
(6)支部评定并公示。根据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评选出不同类别的党员,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奖惩办法。
(1)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党员,70-89分为合格等次党员,60-69分为基本合格等次党员,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党员。
(2)优秀党员从积分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当中产生,优秀等次的党员由支部负责表扬奖励;根据镇党委要求,支部每年推荐1-5名优秀等次党员参加镇党委评优。
(3)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改正,不合格期内不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关爱待遇,不列入支部换届候选人。
附:在职党员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
在职党员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组织生活20 |
1、党费缴纳(4分) |
按时、足额缴纳 |
4 |
按时足额得4分;不按时不得分 |
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党组织生活(16分) |
(1)参加“三会一课” |
4 |
无特殊全部准时、全程参与得4分,缺一次少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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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组织生活会 |
4 |
无特殊全部准时、全程参与得4分,缺一次少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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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强国”学习 |
4 |
积分达校最高分60%得4分,50%得3分,40%得2分,30%得1分,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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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佩戴党徽亮身份 |
2 |
工作日80%以上佩戴得2分,50%以上得1分,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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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积极完成党组织交托任务 |
2 |
全部准时完成得2分,未完成一次少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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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履职30 |
1、敬业爱岗,师德高尚(9分) |
(1)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 |
3 |
全部准时全程参加得3分,缺1次少得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不得分 |
(2)热爱教育事业,工作勤奋 |
3 |
全部按时完成学校布置工作的得3分,小部分未完成的得1分,未完成超过5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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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师德表现良好 |
3 |
年度师德考核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合格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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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尊重学生,关爱同事(7分) |
(1)关心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
3 |
评为“金爱心老师”得3分,其他教师得2分,受到学校约谈得1分,有学生或家长投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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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爱同事,团队协作 |
2 |
同事认可90%以上得2分;50%以上得1分,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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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做好家庭困难学生结对帮困 |
2 |
积极参与困难学生帮困结对工作,有家访、有帮困得2分;只结对得1分;无结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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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潜心育人,业务出色(6分) |
(1)积极致力于教育教学业务提升 |
3 |
有区级及以上业务评比获奖得3分;校级得2分;参与未得奖得1分,不参与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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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与课外辅导 |
3 |
指导学生获区级以上荣誉得3分;校级得2分;参与未得奖1分,不参与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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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献计献策,爱校如家(8分) |
(1)献计献策,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
3 |
对学校有建设性建议且被采纳得3分,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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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带领结对教师群众共同进步 |
3 |
积极参与党群结对,有谈心指导记录得3分,只参与结对得1分;不参与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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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走访教师群众并帮助解决问题 |
2 |
走访并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得2分;仅走访得1分;无走访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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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履职15 |
1、遵守社会公德,履行公民义务6分 |
(1)模范遵守社会公约 |
3 |
模范遵守得3分,偶有不当得2分,经常违反不得分 |
(2)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
3 |
家庭和睦得3分,家庭不够和睦得2分,老无所养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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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担社会责任,参与文明共建9分 |
(1)按规定进行房屋租赁 |
3 |
房屋租赁按规定不扰民得3分,有纠纷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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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与小区建设 |
3 |
及时报到积极参与得3分,偶尔不参与得2分,很少参与得1分,未报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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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参与文明志愿活动 |
3 |
按要求积极参与得3分,少参与1次少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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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15 |
1、遵守《准则》,廉洁从教。(9分) |
(1)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
3 |
无有偿家教现象得3分;有一票否决 |
(2)自觉抵制收受学生或家长礼物 |
3 |
无接受学生或家长超过礼尚往来范畴礼物现象得3分,有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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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觉抵制吃拿卡要 |
3 |
无吃、拿、卡、要现象得3分;有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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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身作则,勇于抵制不正之风(6分) |
(1)平等对待学生,对待家长 |
3 |
一视同仁得3分;因不平等对待被投诉且属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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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勇于制止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 |
3 |
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勇于制止得3分;放任自流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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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20 |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13分) |
(1)自觉抵制封建迷信 |
3 |
从不参与得3分;参与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
(2)自觉抵制赌博 |
2 |
从不参与得2分;参与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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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觉抵制酒后驾车 |
2 |
无酒后驾车现象得2分,有则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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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护安定团结 |
3 |
不制谣传谣或搬弄是非得3分;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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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维护信访秩序 |
3 |
不参与群访、闹访得3分;有并造成不良影响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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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7分) |
(1)遵守社区规章制度 |
3 |
无违章建筑且按时缴纳物业费得3分;反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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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守学校制度、劳动纪律 |
4 |
无违反得4分;偶有得2分;稍多得1分;有不良影响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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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10 |
1、年度工作考核优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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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履职突出,受到社会组织表扬、表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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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获区教育工作党委以上表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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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 |
1、当年度受到党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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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年度违反廉洁自律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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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年度违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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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10 |
评定等次:优秀≥95分;合格【70-95)分;基本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