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区委关于干部选拨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区教育局党委《关于基层单位中层干部调整工作》等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钱桥学校政教处主任、教导处副主任两个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一、召开校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筹备(12月17日13:00-13:30)
1、反馈申请岗位获批情况;
2、研究拟定学校政教处主任、教导处副主任两个职位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
3、研究拟定推荐人选名册;
4、讨论决定考察小组成员;
5、研究决定个别访谈意见征求、个别谈话意见征询的具体人员。
二、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做好干部选拔民主推荐(12月17日14:50—15:10)
1、宣读《岗位申请批复意见》,公布推荐职务;
2、公布政教处主任、教导处副主任两个岗位任职条件;
3、公布推荐对象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4、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做好汇总统计。<表一、表二>
三、召开校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12月17日15:10—15:20)
在全体教职工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遵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本次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对象(1名政教处主任、1名教导处副主任)。
四、编制考察工作日程安排,组织实施考察工作(12月17日15:20-12月18日)
1、根据考察对象情况,发布干部考察预告(校内);<表三>
2、组织开展考察对象民主测评;<表四、表五>
3、组织开展考察对象个别访谈征求意见;<表二>
4、组织开展考察对象学校党支部意见征求;<表六>
5、组织开展考察对象所在社区意见征求;<表七>
6、完成考察对象考察材料。<表八>
五、召开校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学校政教处主任、教导处副主任两个职位拟提拔干部人选(12月19日7:30-8:00)
1、拟任人选情况介绍:党支部逐一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向与会人员提供干部考察材料;
2、讨论酝酿:组织校务委员会成员就学校政教处主任、教导处副主任两个职位拟任人选进行讨论酝酿,统一意见,形成共识;
3、表决决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组织校务委员会成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者为通过),作出拟提拔干部人选决定,并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表九、表十>
六、任职公示
待奉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同意确定的干部人选后,形成《领导干部任职公示》<表十一>,在校内进行任职公示。
1、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2、公示方式:学校公告栏及学校网站;
七、任职谈话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在公示后,由学校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任前谈话。
八、上报审批
拟任人选任职公示结束后,完成《干部任职公示期满后情况反馈》<表十二>、《干部任免审批表》<表十三>、《2018年基层学校中层干部调整名册》,按规定程序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批备案。
九、资料搜集归档
严格按照《奉贤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目录》要求,完整搜集“干部选拔任用资料”,完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表十四>,并做好归档工作。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钱桥学校支部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附:上海市奉贤区钱桥学校政教处主任、教导处副主任岗位任职条件
上海市奉贤区钱桥学校政教处主任、教导处副主任岗位任职条件
一、政教处主任岗位任职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有强 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意识。
(2)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师德优良,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政教工作的业务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专业知识。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中层副职(含团总支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经历。
(6)具有小学德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教导处副主任岗位任职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意识。
(2)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师德优良,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教学管理工作的业务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专业知识。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教导处干事、教研组长等基层教学管理及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